- 魂魄
- 內丹名詞。 即魂屬陽, 魄屬陰。 《太一金華宗旨》: 〝一靈真性, 既落乾宮, 便分魂魄。 魂在天心, 陽矣, 輕清之氣也。 此自太虛得來, 與元始同形。 魄, 陰也, 沉濁之氣也。 附於有形之凡體, 魂好生, 魄望死, 一切好色動氣, 皆魄之所為, 即識神也。 死後享血食, 活則大苦, 陰返陰矣, 以類聚也。 學人煉盡陰魄, 即為純陽〞。 謂元氣, 元神。 《悟真篇》: 〝安爐立鼎法乾坤, 鍛鍊精華制魄魂〞。 謂神鬼。 《文昌大洞仙經》: 蓋陽魂為神, 陰魄為鬼。 陰陽和則魂凝魄聚而有生。 陰陽判則魂升為神, 魄降為鬼。 《易》曰: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, 故知鬼神之情狀, 左三魂, 右七魄, 各按其位, 自然凝定, 其氣和暢於四肢也。 魂為陽神, 魄為陰鬼。 《道德真經新注》: 〝人之生也必載魂, 魂是陽神, 陽神欲人生。 魄是陰鬼, 陰鬼欲人死〞。 或謂: 魂者, 正神, 神貴明信。 魄者, 邪鬼, 鬼尚狂悖。 《雲笈七籤‧魂神部》云: 人身有三魂七魄, 魂欲得人清靜, 欲與生人延益壽算, 絕穢亂之想, 久居人身中, 則生道備矣。 魄常欲得魂不歸, 魂若不歸, 魄即與鬼通連。 魂欲人生, 魄欲人死, 魂悲魄笑。 《天隱子‧安處》: 人之魂陽而魄陰, 明多則傷魄, 暗多則傷魂。 傷於明暗則疲疾生焉。 陳攖寧《黃庭經講義》云: 〝自來言魂魄者, 理論至賾, 不可華陳, 挈其大綱, 約有十說: 以陰陽論魂魄者, 陳氏《禮記》注曰: 魂者, 陽之靈而氣之英﹔魄者, 陰之靈而體之精。 高誘《淮南子注》曰: “魂者, 陽之神﹔魄者, 陰之神”。 以五行論魂魄者: 《朱子全書》曰: “魂屬木, 魄屬金”。 所以說, 三魂七魄是金木之數也。 以五藏論魂魄者: 《內經》云: “心藏神, 肝藏魂, 腎藏精, 肺藏魄”。 又曰: “隨神往來者謂之魂, 並精而出者謂之魄”。 此言神與魂為一家, 魄與精為一家。 正合丹道東三南二, 木火為侶, 西四北一, 金水同宮之說。 以鬼神論魂魄者: 《禮祭義》曰: “氣也者, 神之盛也﹔魄也者, 鬼之盛也”。 氣即魂, 魂與氣, 古人常合為一談。 如延陵季子骨肉歸於土, 魂氣無不知之語可見。 以動靜論魂魄者: 《性理大全》引宋儒說云: 動者, 魄也﹔靜者, 魂也。 動靜二字, 括盡魂魄。 凡能運用作為, 皆魂使之, 魄則不能也。 以升降化魂魄者: 《朱子全書》曰: “人將死時, 熱上氣出, 所謂魂升也, 下體漸冷, 所謂魄降也”。 以志氣論魂魄者: 《朱子全書》引《蘇氏易解》曰: “眾人氣勝志而為魄, 志勝氣而為魂”。 以思量和記憶論魂魄者: 宋儒黃勉齋曰: 人只有個魂與魄, 人記事自然記得的是魄, 如會恁地搜索思量的便是魂。 魂主經營, 魄主受納。 以知覺與形體論魂魄者: 《禮祭義》陳氏注云: 人之知覺屬魂, 形體屬魄。 如口鼻呼吸是氣, 那靈處便屬魂﹔視聽是體, 那聰明處便屬魄。 以產生之先後論魂魄者, 《春秋左氏傳》云: 人生始化曰魄, 既生魄, 陽曰魂。 後儒為之解曰: 始化是胎中略成形時, 人初間才受得氣, 便結成個胚胎模樣是魄。 既成魄便漸漸令動, 屬陽曰魂。 以上是解魂與魄, 又有論魂與魄相互關係的, 如《內經》曰: 魂魄畢具, 乃成為人。 薛生白注曰: 氣形盛則魂魄盛, 氣形衰則魂魄衰。 魂是魄之光燄, 魄是魂之根柢。 魄陰主藏受, 故魄能記憶在內, 魂陽主連用, 故魂能動作發揮。 二物本不相離, 精聚則魄聚, 氣聚則魂聚。 是為人物之體。 至於精竭魄降, 則氣散魂遊, 則無所知矣〞。 《性命圭旨》: 〝鬼雲為魂, 鬼白為魄。 雲者, 風﹔風者, 木。 白者, 氣﹔氣者, 金。 金風散, 故輕清。 輕清者, 魂從魄升。 金堅故重, 重濁者, 魂從魄降。 故聖人以魂運魄﹔眾人以魄攝魂。 魂晝寓目, 魄夜舍肝。 寓目能見, 舍肝能夢。 夢多者, 魄制魂, 覺多者, 魂成魄。 蓋因魄有精, 因精有魂, 因魂有神, 因神有意, 因意有魄。 五者運行不已, 所以我之偽心, 流傳造化, 幾億萬歲, 未有窮極。 然核芽相生, 不知其幾萬株。 天地雖大, 不能芽空中之核。 雌卵相生, 不知其幾萬禽﹔陰陽雖妙, 不能卵無雄之雌。 是以聖人萬物之來對之以性, 而不對之以心。 性者, 心未萌也, 無心則無意, 無意則無魄, 無魄則不受生而輪迴永息矣〞。
Explanatory dictionary of Taoism. 2013.